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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促进宣木瓜产业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07 信息来源:宣木瓜协会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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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促进宣木瓜产业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3  2025年)


为大力发展地方特色经济,擦亮区域地理标志品牌,做 大做强宣木瓜产业,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共 同富裕,围绕推进宣木瓜一二三产协同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背景

从国家层面看, 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 提出的重大发展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明确要求要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从省级层面看 今年以来, 省政府先后出台《安徽省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安徽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等政策文件,郑栅洁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全省中医药振兴发展 大会,全力支持安徽中医药产业振兴发展; 从市级层面看, 大健康产业是市政府明确的主导产业之一,市委市政府主要 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亲自推动,宣木瓜三次产业协同发展完 全契合全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 从区级层面看, 区四套班子 领导高度重视、全区上下广泛认同,抓好宣木瓜产业振兴发 展是全区人民共同梦想,经过多年的努力,1987年宣木瓜获批国家首批“药食同源”中药材,2010年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称号,2016年入选“十大皖药”,被誉为中药“四大 名贵中药材”之首,推动宣木瓜产业振兴其时已至、其势已成、其兴可待。

二、 发展现状

宣木瓜栽培距今已有两千多年历史,目前全区现有宣木 瓜种植面积约1000亩,年产量1000吨;区内现有宣城华科 宣木瓜、宣海棠生物等本土加工企业4家,主要生产宣木瓜 饮片、黄酒、糯米酒和红糖姜茶等相关产品,年产值不超过 1000万元。现有产业仍存在链条不全、层次不高等问题,具 体表现为: 一产方面, 种质混杂、种植管理方式粗放落后, 产品标准化程度不高,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不完善; 二产方面, 产品单一、缺乏精深加工龙头企业,研发体系不完善,销售  体系不健全; 三产方面, 协同不畅,农旅融合不够深入,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跟进不及时。

三、 发展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坚持市场逻辑、平台思维; 坚持系统集成、整体推进;坚持三产融合、协同发展;坚持科技赋能、品牌驱动;坚持利益共享,惠民利民。

四、 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3年时间努力,至2025年,使宣州区宣木瓜 一产核心区【新田镇区域】种植面积达到1万亩,全区总面积达到3万亩;宣木瓜二产深加工产品达20个以上,产业

链总体产值达到10亿元,税收达5000万元;三产营收达2 亿元,努力将宣木瓜原产地新田镇打造成中国宣木瓜特色小镇(争取创成“中国宣木瓜之都”)。

五、 重点任务

(一)加强种质资源保护繁育

1. 创建种质资源库。 争取将宣木瓜良种选育推广纳入省 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政策支持范围,2023年12月前,创成国家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

牵头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

2. 建设良种繁育基地。 加强全区现有种苗基地的利用和 保护,改善生产条件,完善育苗棚、水肥一体化等设施。选 准优良品种,采用有性、无性等繁殖方式,加速优良种苗繁育,为宣木瓜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的品种基原。

牵头单位: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参与单位: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3. 建立标准体系。 建立宣木瓜种质、种植、加工、病虫 害防治等系列标准,开展现有宣木瓜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 炮制规范修订提升,支持新制定宣木瓜中药材标准、中药饮 片炮制规范;2023年12月前,对现有宣木瓜相关地方标准进行修订,并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和认定。

牵头单位: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参与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4. 完成商标注册。 2023年6月前,完成宣木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注册。

牵头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参与单位:新田镇

(二)建设规模种植示范基地

5. 扩大种植规模。 引导经营主体通过多种合作、土地流 转等形式,集中连片建设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基地,支持企业自建或以订单形式联建宣木瓜种植基地。

牵头单位: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参与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乡镇

6. 打造示范种植园。 围绕宣木瓜发源地华佗岭,逐步发 展标准化示范基地5000亩,打造宣木瓜示范种植园,支持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安徽中医药大学等科研院所 建设并申报“十大皖药”示范种植基地。区政府负责种植基 地土地流转、办公设施,有关企业负责基地生产投入,高校给予宣木瓜种质资源研究和示范基地技术支撑。

牵头单位: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参与单位: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新

7. 加强科技推广。 制定出台《宣木瓜种植指引》,组织 省、市、区各级宣木瓜种植技术专家,定期开展技术帮扶,指导种植户规范种植纯种宣木瓜,提高纯种宣木瓜品质。

牵头单位: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参与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新田镇

8. 加大融资支持。 对企业和种植户建设宣木瓜种植基地 需要融资的,积极争取国家储备林政策支持,协调金融部门 加大对宣木瓜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探索推进免评估、可循 环、周期3年以上的小额信用贷款,着力解决宣木瓜产业发展的资金制约。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金融监管局)

参与单位: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9. 打造特色小镇。 以宣木瓜产业发展为主线,依托梅氏 文化和纯种宣木瓜华佗岭核心区资源,编制宣木瓜特色小镇 发展规划,通过规范化示范基地、种苗繁育基地和产品交易 中心建设,开展国家级特色小镇申报,打造集文旅康养、文化创意、大健康产业发展于一体的中国宣木瓜特色小镇。

牵头单位: 区发改委

参与单位:新田镇

10. 举办推介活动。 依托宣木瓜资源,开展“线上+线宣传推介。线上发挥新媒体引流作用,依托市区融媒体矩阵定期策划网红打卡点推荐等专题推广,线下重点举办宣木瓜赏花旅游节、高峰论坛、新品品鉴会、采摘体验、研学、劳动实践等活动,引导宣木瓜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参与单位:区融媒体中心、新田镇

(三)增强产品创新研发能力

11. 组建宣木瓜创新研究院。 支持本土重点企业联合高 校院所组建宣木瓜创新研究院,重点邀请中科院、中国中医 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江苏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中医 药大学、皖西学院(安徽省中药生态农业工程研究中心)等科 研院所、江苏中医院等省内外有影响的中药企业和本土宣木 瓜研究专家加入。研究院由国资控股,通过成果转让、专利 授权等方式,赋能实体产业公司进行产品转化生产,确保宣木瓜产业合理布局、错位发展、差异竞争。

牵头单位:宣城高新投

12. 支持研发平台建设。 加快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引导 中科院合肥创新院、北京中科前方生物技术研究院等高等院 校和科研机构来宣创建宣木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宣木 瓜重点实验室、宣木瓜中试与孵化中心等创新平台,搭建宣 木瓜全产业链数字化平台,建设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检验检 测等功能于一体的宣木瓜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对符合区级创新政策的给予重点支持。

牵头单位: 区发改委

参与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四)发展精深加工产业项目

13. 精准“双招双引”。 全面梳理全国中医药、食品等 龙头企业对宣木瓜需求的清单,发挥龙头企业、行业商协会 作用,通过股权合作、直接委托等方式,吸引有实力、有技 术的宣木瓜加工企业来宣投资,或扶持本地企业,在我区宣 木瓜基地进入丰产期前,建立宣木瓜加工企业,帮助符合趁 鲜切制宣木瓜加工企业完成加工资质报批,延伸产业链,进而以加工促生产,带动全区宣木瓜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牵头单位: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参与单位: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乡镇

14. 设置产业基金。 设立宣木瓜产业主题母基金,积极 争取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资金,以参股方式支持企业、社会资 本设立宣木瓜产业发展子基金,以市场化方式支持中药龙头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金融监管局)

参与单位:区卫健委、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区市场监管局

15. 支持新品出炉。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品种, 实施 一 品一策”,定向精准培育,从工艺改进、质量标准提升、产业升级技术改造、品牌营销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区经信局

16. 拓展应用领域。 充分发挥宣木瓜国家首批“药食同 ”植物资源优势,分类拓展宣木瓜食用、药用、化妆品、 功能性饮品等领域产品研发应用。对被国家标准新收载的我 区宣木瓜中药材、中药饮片标准规范,以及经主管部门认定、以宣木瓜为原料开发的食品类新产品,给予一定补助。

牵头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五)建立乡村振兴共享机制

17. 深化利益联结。 健全完善“四带一 ”产业帮扶机 制,优先支持脱贫户、监测户利用房前屋后、荒山荒坡、空 闲土地种植宣木瓜,对脱贫户、监测户采取补贴供苗和高于 保护价收购方式进行补助;引导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 庭农场、农户联合建设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加工车间,实现加工在企、基地在村、增收在户。

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参与单位: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

18. 成立发展联盟。 依托宣木瓜产业协会,成立宣木瓜 发展联盟,严明协会章程,在发展战略、种质保护、规范种植、市场营销等方面抱团取暖、合作共赢。

牵头单位:新田镇

19. 拓展销售渠道。 推动宣木瓜产品产销对接和消费帮 扶,支持种植户、合作社与销售企业、电商平台签订合作协 议,采取“公司+农户”订单农业方式,畅通宣木瓜销售渠道,解决宣木瓜销售问题。

牵头单位: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参与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

(六)培养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20. 引进创新团队。 引进宣木瓜开发高水平人才团队, 围绕宣木瓜全产业链产品研发,招引和申请安徽省高层次团 队项目、安徽省科技特派团项目,鼓励长期柔性引进中医药 领域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在我区设立工作站或工作室,给予相应补助。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参与单位:区科技局、区卫健委、相关乡镇

21. 建立博士工作站。 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安徽中医药 大学、江苏大学等高校院所共建博士工作站,区本级设置专 项资金,提供在宣博士工作和生活条件,各高校院所每年确 3名以上博士在站工作,每名博士每年在宣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月,专职承接各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任务。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参与单位:区人社局、区科技局

22. 加大人才培育。 加强宣木瓜种植技术的培训,加大 力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充实乡镇农林专业人才的培养。支 持中医药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根据宣木瓜龙头企业用人需 求,开展订单式定向培养。委托博士工作站共建院校招收宣 州相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优秀科技人员攻读与宣木瓜产业链 密切相关的硕士研究生专业,为宣木瓜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储备本土高层次人才。

牵头单位: 区人社局

参与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事业中心、区卫健委、各乡镇

六、 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宣州区促进宣木瓜产业振兴 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落实宣木瓜发展的主体 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宣木瓜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全面领导 宣木瓜产业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宣木瓜产业振兴发 展办公室(区财政每年安排办公经费10万元),具体统筹 宣木瓜产业振兴发展,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其他成员部 门各司其职,在项目支持、资金安排、制度创新等方面向宣木瓜产业发展倾斜。

(二)健全要素保障。 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宣木瓜领域中小企业银行贷款的担保力度。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土地供应保障,统筹考虑宣木瓜产业布局优化和资源配置,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营造良好氛围。 区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和 协调调度,及时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发起成立宣木瓜 文化研究会,广泛吸收有识之士加入,共同研究宣木瓜历史 和文化,挖掘宣木瓜药用食用经典名方,普及宣木瓜相关知 识,为开发宣木瓜文化和旅游资源提供依据,在社会各界形成推动宣木瓜产业振兴的合力。

 

附: 一 、宣州区促进宣木瓜产业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二、 宣木瓜产业发展优惠政策“黄金八条”



附件一


宣州区促进宣木瓜产业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根据宣木瓜产业发展需要,经研究,特成立宣州区促进宣木瓜产业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旗会(区委副书记)

第一副组长:许新胜(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汪成清(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黄 彬(区政府副区长)

                 汪征跃(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许开国(区发改委主任)

          周红兵(区教体局局长)

          邱  (区科技局局长)

          方雪军(区经信局局长)

          陈  (区民政局局长)

          张 (区财政局局长)

          冯正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华玲(区人社局局长)

          周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魏取宝(区水利局局长)

          史惠群(区文旅局局长)

          陶宗保(区卫健委主任)

          檀志保(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刁红卫(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刘  臻(区供销社主任)

          华 炬(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主任)

          许文振(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冯正扬(区国资集团董事长)

          许大胜(新田镇党委书记)

          何启发(宣城高新投有限公司董事长)


 

宣州区促进宣木瓜产业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宣 木瓜产业振兴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宣木瓜产业振兴发展。 办公室挂靠在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许文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纪静任常务副主任,水丛林、姚勇任副主任,赵红 艳、雷时袤、汤成为办公室成员(不常驻办公),并在相关 乡镇和区直单位抽调6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对接宣木瓜产业振兴发展相关事宜。




附件二

 

宣木瓜产业发展优惠政策“黄金八条”

 


第一条 种植补助。

1.将宣木瓜种植纳入宣州区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范围, 利用银行贷款发展大径材、经济林(含宣木瓜)等,贷款标 准为亩均1万元,贷款资金可用于土地流转、宣木瓜基地建设等内容,贷款宽限期8年,还款期30年。

(省级政策,申报单位: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2.将宣木瓜种植纳入宣州区政策性特色农业保险范围。

(省级政策,申报单位: 区财政局)

3.对新建并通过“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标准认定的 宣木瓜以及在宣木瓜园套种的其他道地药材品种,按省实际奖补资金1:1配套支持。

(现有区级政策,联络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第二条 研发补助。

1.围绕纯种宣木瓜深度研发,设立研发机构,据实给予研发设备补助30%,补助上限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新增政策,联络单位: 区科技局)

2.对组织开展宣木瓜药材标准研究,主导制定高于国家 标准的本省道地药材标准,被列入本省饮片炮制规范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研究经费支持。

(省级政策,申报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3.在宣州区申报、新认定的宣木瓜相关高价值发明专利 的,给予每件2万元奖励,凭未来3年(自授权公告日起) 专利年费交费凭证再奖励1万元;对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0 件以上、5件以上,近3年未发生专利权失效或转出市域外的单位,分别奖励10万元/年、5万元/年。

(现有区级政策,联络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4.科研团队以宣木瓜为原料形成的科研成果,获得省级认定的,每件奖励5万元。

(新增政策,联络单位: 区科技局)

5.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等功能于一体的宣 木瓜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经评定的产业公共服务项目,按其固定资产投入(不含土地投入)的20%予以补助。

(省级政策,申报单位: 区发改委)

第三条 加工奖励。

1.在宣州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以纯种宣木瓜为主要原材 料的深加工企业,所产生税收(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给予“三免三减半”财政补助。

(新增政策,联络单位: 区财政局)

2.加强宣木瓜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培育,优先支持符合条 件的宣木瓜企业申报区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将企业纳入规上农产品加工统计。

(现有区级政策,联络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3.支持乡镇、龙头企业申报区级、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对于申报获批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先围绕融资担保、用地保障、对上资金争取和区本级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扶持。

(现有区级政策,联络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第四条 销售补助。 支持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与巩 固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到户补助对象签订订单收购合同,对于 补助对象自种的宣木瓜、销售额不低于500元的,按销售额 对收购主体和种植户各补助4%,每户订单补贴总额不超过1000元,单个经营主体补贴总额不超过10000元。

(现有区级政策,联络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第五条 就业补助。

1.对宣木瓜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 场和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本区巩固脱贫攻坚 成果产业到户补助对象劳动力务工,且每个劳动力年用工60 天以上、支付劳动报酬5000元以上的,按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支付到户补助对象劳动力报酬总额的10%奖励给到户补助对象、5%奖励给经营主体。

(现有区级政策,联络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2.对吸纳脱贫劳动者就业比例不低于10%,且带动农村 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作用发挥明显的宣木瓜生产车间,可向 人社部门申请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经认定通过后,根据吸 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脱贫劳动者人数,按每人每年3000元的新标准给予就业帮扶车间补助。

(现有区级政策,联络单位:区人社局)

第六条  品牌补助。

1.支持宣木瓜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质量安全检测建设,对新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每个给予奖补5万元;新建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每个给予奖

补0.2万元。(现有区级政策,联络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支持宣木瓜绿色生态农产品申报,对新增有机产品 (农业部中绿华夏)、绿色食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分别 给予补助10万元、3万元,同一主体获得两个及以上产品的, 每个分别增加补助5万元、1万元;对续展的宣木瓜生产经 营主体,分别给予补助4万元、1.5万元,同一主体有两个及以上产品的,每个分别增加补助2万元、0.6万元。

(现有区级政策,联络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3.支持宣木瓜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对于申报登录成功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现有区级 政策,联络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获得省级宣木瓜相关新 产品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新增政策,联络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第七条 总部经济补助。 在宣州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以 纯种宣木瓜为交易品或以纯种宣木瓜为主要原材料的高端 深加工产品生产销售公司,或结算中心在宣州区范围内,符合总部经济认定标准的,参照现行总部经济政策执行。

(现有区级政策,联络单位:区财政局)

第八条 其它补助。 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申报国家、 省、市、区各类政策支持(对现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进行梳理 打包),并根据宣木瓜产业发展情况,适时出台专门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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