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适用于低山、丘陵地带,土壤深厚、肥沃、无积水向阳缓坡的壤土、砂壤土上宣木瓜造林。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照了GB/15776-1995《造林技术规程》及相关技术资料。
本标准附录A、附录B1、附录B2、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宣城市宣州区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宣城市宣州区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管正涛、吴福金、刁君友、孙晖、刘晓兵、徐明。
宣木瓜造林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宣木瓜术语、造林规划设计、造林地选择、种苗管理、造林整地、造林方法、造林季节、造林密度、抚育管理、检查验收、技术档案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宣木瓜造林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776-1995 造林技术规程
GB 6000-1999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DB34/T281—2002 宣木瓜苗木
3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宣木瓜:产于宣城境内的木瓜。
木瓜习称皱皮木瓜(贴梗海棠),为蔷薇科木瓜属植物。
主要形态牲征:落叶灌木,高达3米;枝条开展,具刺,紫褐色,有疏生浅褐色皮孔;冬芽三角卵形,紫褐色。叶片卵形至椭圆形,顶端急尖,基部楔形至宽楔形,边缘具尖锐锯齿;托叶大,革质。花先叶开放或同时开放,猩红色,稀淡红色或乳白色。梨果近球形或卵形,黄色或带黄绿色,芳香。
3.2 实生苗:用种子繁殖的苗木。
3.3 扦插苗:用植株的枝、苗干或根进行扦插繁育的苗木。
3.4 嫁接苗:用宣木瓜作接穗嫁接的苗木。
3.5 组培苗:用植株的胚、芽、叶等活体组织培育成的苗木。
3.6 根蘖苗:用植株的胚、芽、叶等活体组织培育成的苗木。
4 规划设计
4.1 宣木瓜造林单位,根据年度造林计划,按照造林总体设计方案,于造林前一年第二季度编制造林施工设计书。
4.2 施工设计由调查设计单位或区、乡林业技术指导机构与施工单位协同进行。施工设计成果
4.2.1 施工设计说明书包括施工设计的基本情况,技术设计依据,种苗、劳力、投资概算、以及实施措施等。
4.2.2 施工设计表包括:造林施工设计表(见附录A)、造林施工设计小班登记表(见附录B)、造林施工通知书(见附录C)。
4.2.3 施工设计图
4.2.3.1
比例尺:1∶10000或1∶25000
4.2.3.2 小班标记见图1
小班号-小班面积(实际造林面积)
小班标记
施工年度-宣木瓜
图1 小班标记
5 造林地选择
宣木瓜为喜光植物,造林地应选择低山、丘陵地带,土壤深厚、肥沃、水源充足、排水便利地带的壤土、砂壤土。
6 种苗管理
6.1 种苗来源
以宣州区新田镇宣木瓜为种源区。种苗应分类选优、采种、育苗、建立良种采穗园。
6.2 分级要求
6.2.1按DB34/T281—2002宣木瓜苗木第3童要求,严格进行苗木分级并选用一、二级苗造林。
6.2.2宣木瓜可用实生苗、扦插苗、嫁接苗、组培苗造林。宜选择1-2年生苗。
6.3 苗木要求
苗木应有比较完整的根系,苗根过长的,要适当修剪或截根。感染病害,遭受虫害或劈裂,根系过短等严重机械损伤,以及失水,干枯和霉烂的苗木,不得用于造林。
6.4 苗木运输
6.4.1 苗木应随起苗、随分级、随造林,严防风吹日晒。不能立即栽植的,应选背风阴向,土层深厚,排水良好,安全无害的地方假植,但其时间不宜过长。
6.4.2外地调运苗木,从起苗、包装、运输、假植至栽植,整个过程都必须采取保湿措施。
6.4.3容器小苗出圃时要使用器具盛装,严禁手提苗茎搬运。
7 造林整地
7.1 整地方式
整地方式宜采用全垦或带状的方式,整地深度20-25㎝,穴的规格为40×40×35㎝,整地时间为秋冬季节,整地前要进行林地清理。
7.2 整地要求
整地时应适当保留山顶、山腰、山脚部位的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8 造林方法
8.1 造林苗木选择
宣木瓜造林以植苗造林为主,宜采用实生苗,扦插苗、嫁接苗、组培苗造林。
8.2 造林方法
植苗造林采用穴植法,栽植时应适当截除苗木主根过长的部分,栽植深度比苗木地径原土印深2-3㎝,栽植时先填表土,后填心土,分层覆土,层层踏实,穴面覆盖一层虚土。
9 造林季节
造林时间一般为冬季或早春。
10 造林密度
10.1 造林模式
采用密植丰产模式。株行距可为1×2 m、2×1.5m或2×2m,每公顷分别为5000株、3333株和2500株。
10.2 配置方式
配置方式以矩形为主,便于间作及行间抚育管理。
10.3间作
宣木瓜幼苗时期可实行林粮间作,间作应选择豆类、花生等豆科矮秆作物或草本药材。忌间作高杆、攀藤、耗肥需求量大的作物。
11 抚育管理
11.1 幼林抚育
宣木瓜幼林时要及时进行抚育,清理林内杂草保持土壤疏松,每年两次抚育分别于4-5月,6-7月进行。
11.2 幼林管理
根据幼树生长情况,应及时整形、修剪、灌溉、施肥及病虫害防治。
12 检查验收
按GB/T15776-1995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13 技术档案
13.1 档案管理
检查验收后,按小班建立技术档案,分别填写造林技术档案卡(见附录D),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
13.2 档案存查
造林技术档案一式两份,施工单位保管一份,主管部门存查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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